第八条 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为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已填报的涉税信息可不重复报送。对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可不报送。
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着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事实上,我国2019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就要求平台承担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现在出台的这项《规定》,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的进一步落实。
中国证券报记者根据业内权威解读及综合采访了解到,本次《规定》要求平台企业依法履行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程序性义务,并不是“对平台征税”,也不会对平台企业及相关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其税收负担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光大证券 ...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与建议。该规定旨在通过构建常态化的涉税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巩固税收法治的公平性与秩序。
本报记者 王 观 ...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的出台,将助力营造更加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规范互联网平台内的经济秩序,助力平台经济向稳向好发展。
每经记者:石雨昕    每经编辑:陈星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门户网站公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部署要求,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和征管 ...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旨在通过健全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有效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秩序。根据《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 ...
光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高瑞东认为,报送涉税信息仅是在互联网平台既有业务开展基础上附加合规的程序性动作,报送的是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收入等信息,不涉及平台企业自身的经营数据,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成本,对平台企业自身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没有影响。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旨在通过健全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有效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秩序。 根据《规定》,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相关收入信息 ,对于《规定》施行前的存量收入信息则无需报送。税务部门将对获取的涉税信息依法保密,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