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天津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将于2024年12月30日16时30分起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业务,以优化社会保险经办及征收服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定调整。2024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