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治理的各种定义中, 全球治理 委员会的表述具有很大的 代表性 和权威性。 该委员会于1995年对治理作出如下界定:治理是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 经营管理 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 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
治理理论在上世纪90年代兴起于一些国家,最早由上世纪80年代初的“地方治理”和80年代后期的“公司治理”发展为“公共治理”,现已成为全球政府治国转型的普遍趋势。 治理与管理有着明显区别:管理主体是一元的,治理主体是多元的。